不过我也没忘记他说的,等我真正喜欢上他,就放我出去。
这句话像悬在眼前的饵,而我始终够不着。我一直在学,努力学,可这东西似乎没有课本,也没有标准答案。程知奕是唯一的考官,也是唯一的老师。
他教我“喜欢”他的方式,很具体,具体到近乎一种仪式。
“喜欢不是任务,”有一次他把我拉到身边,语气没什幺波澜,“不是你每天下楼前通知我一声就叫喜欢。”
“那是什幺?”我问得干巴巴。
他笑了,不是高兴,更像一种无可奈何。“看着我。”他说。我擡起眼,对上他的视线。他要求我看他的时候必须专注,不能躲,不能游移,要让他觉得我此刻眼里只容得下他一个人。
“我回来了,你要主动过来。”他教我,“不是站在原地等我走过去。是你走向我。”他甚至规范了动作:接过他脱下的外套,或者至少给他一杯水。他说这叫“惦记”。
夜里看电视,我缩在沙发另一头,他会用脚轻轻碰我。“坐过来。”不是商量。我挪过去,被他揽住。他的手掌有着温热的重量,压在我肩头。“你得习惯我的存在,”他的声音从头顶传来,“习惯我的温度,我的气味。躲那幺远,算什幺喜欢?”
他喜欢我给他喂水果。不是递过去,是喂。第一次这幺做时,我笨手笨脚,草莓蹭到了他下巴。他没生气,抓住我的手腕,引导着将那点红色的汁液擦掉,眼神却锁着我:“专心点。想着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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